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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7号线工程车辆牵引制动项目招标比选公
时间:2014-09-29 00:08
作者:admin
点击:次
成都地铁7号线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2013】1022 号文批准建设,成都地铁10号线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2014】295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车辆、车辆牵引制动、信号、自动售检票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
成都地铁10号线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2014】295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车辆、车辆牵引制动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
1、招标代理范围及工作内容
成都地铁7号线工程车辆、车辆牵引制动、信号、自动售检票及成都地铁10号线工程车辆、车辆牵引制动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三章相关要求。
2、招标代理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应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招标机构甲级资格证书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2.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0年至今)分别承接过两个及以上地铁类似项目(包括车辆、车辆牵引制动、信号、自动售检票等)招标代理服务业绩。需提供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代理成果交接文件(或代理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以上所有原件备查。
2.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招标师从业资格,具有车辆、车辆牵引制动、信号、自动售检票招标代理项目经理业绩;各系统(专业)负责人具有招标师从业资格,具有车辆、车辆牵引制动、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中对应系统(专业)招标代理业绩。上述要求均需提供职称或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如中选通知书或合同文件或业主证明文件等能直接证明对应业绩的材料)。项目经理和各系统(专业)负责人均应为本招标代理机构的正式职员,需提供近半年社保交纳清单复印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2.4信誉要求: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比选)禁入期内。
2.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4年9月28日至2014年10月9日9:00~17: 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述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14楼获取比选文件。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交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3.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3.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913会议室;
逾期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地铁网站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 王先生(商务)
电 话:028-61639433
传 真:028- 61639337